宗地编号:PZ12(211/252):2013-330
宗地位置: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粉房堰村3、6、7、8、9、10、11组及村属、曾家坡村5组
净用地面积:168790.77合253.1861亩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商业用地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1319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万元):25500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14年01月14日09时至2014年01月28日10时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
(1)1、2、3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13018.58平方米。
(2)8、9、13、14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7763.53平方米。
(3)4、5、6、7、11、12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52798.70平方米(其中可兼容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4)15、17、18号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44452.16平方米。
建筑密度:(1)1、2、3号地块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58%,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
(2)8、9、13、14号地块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60%。
(3)4、5、6、7、11、12号地块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17%。
(4)15、17、18号地块总建筑密度不大于58%,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建筑高度:1、2、3、4、5、6、7、8、9、11、12、13、14、15、17、18号地块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01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70米),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 若要突破航空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绿地率:绿地率(每个地块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4、5、6、7、11、12号地块:绿地率不小于25%;
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2)1、2、3、8、9、13、14、15、17、18号地块:方案合理性确定。
规划用地及使用性质:1、2、3、8、9、13、14、15、17、18号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6、7、11、12号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253.1861指标证书
出让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2、8598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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