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调查报告:拒绝非必要授权后 九成应用程序限制使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年多来,四川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如何?

财富成都热点关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年多来,四川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如何?

日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组织开展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重点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知晓情况、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侵权形式、常见救济措施以及权益保护满意度等,回收有效问卷3726份。

5月9日,四川省消委对外发布了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超五成受访者不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超七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被认为是个人信息泄露最严重的行业,在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

调查显示

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泄露最严重

调查显示,超五成受访者不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 13.72%的受访者了解且认真阅读过个人信息保护法,29.7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部分内容。34.25%的受访者表示仅听说过,13.55%的受访者不知道有个人信息保护法,8.72%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

调查显示,72.24%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受访者认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中,“酒店餐厅消费点餐被迫扫码、留存个人信息”“办理电信等业务留存信息”“房屋买卖、装修留存信息”排名靠前。

调查显示,QQ、邮箱、微信、微博、抖音等个人社交账号是受访者最担心被泄露的信息,占比高达55.71%,其次是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及手机号等。

此外,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被认为是个人信息泄露最严重的行业,占比高达46.96%,其次是教育培训、金融、房地产、快递等行业。

专项披露

受访者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

据了解,此次还针对APP和小程序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37.15%的受访者使用APP或小程序时从不阅读安全隐私协议或不注意是否有安全隐私协议,7.67%的受访者“不知道什么是安全隐私协议”。仅有7.61%的受访者坚持一直阅读安全隐私协议。

调查受访者未阅读安全隐私协议的主要原因,选择“没注意看就点击了已阅读(默认勾选)”的高达47.83%。“字数太多、篇幅太长”“字体太小、看得费劲”“表述拗口、不能理解意思”“无论是否阅读,都必须同意才能继续使用”也是安全隐私协议被忽略的重要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显示,受访者在使用APP和小程序时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90.62%)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其中,不能使用的占比25.56%,仅能使用部分功能的占比65.06%。

受访者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分别高达53.95%和50.07%,其次是通讯录(44.96%)、短信(43.67%)、手机存储文件(41.39%)以及通话记录(40.05%)等。

调查显示,67.52%的受访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仍有32.47%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是“个人信息仍经常被侵害”以及“被侵害后投诉无门”,个人信息被侵害后,68.37%的受访者表示未采取维权措施。未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维权渠道”的,占比49.15%,其次是“没有资金损失”“维权成本高”“不知晓或无法找到侵害个人信息的具体经营者”等。

消费提示

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

四川省消委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消费者作为个人信息的产生者和提供者,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个人信息遭到侵害。

提供个人信息要“慎思”。消费者面临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情况时,应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拒绝提供和接受商品、服务无关联的信息,同时要明确告知经营者已提供信息的使用范围。在使用应用程序时应阅读安全隐私协议,特别关注授权权限等,再决定是否接受。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照片、日程、行踪等个人信息时要慎重,建议设置信息可见范围,不轻易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明辨”。消费者遭遇APP弹窗推送同类商品广告等经营者精准化、定向化商业推广时,要分辨自己是否授权过经营者可提供个性化广告推送,在注册会员时是否开启默认推送选项等。消费者决定终止授权时,要及时行使“撤回同意”权利,在APP中使用删除或撤回个人信息的功能,向经营者明确表达禁止继续使用个人信息的意思。

保护个人信息要“笃行”。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做到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载明个人信息的消费凭据要及时销毁。在个人信息被侵害后,应向网信部门或者拨打12377投诉,主动维权。

四川省消委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包括完善立法,形成科学完备的保护体系;严格执法,建立统筹规范的执法机制;高效司法,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司法实践;加强普法,增强消费者自主保护意识和能力等。

(来源:四川新闻网)

您可能还感兴趣的文章

参与讨论,请先登录| 注册

新浪微博快速登录腾讯QQ快速登录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 欢迎您,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财富成都立场。 
最大支持255个中英文字符 
全部评论() 最新评论
官方微信
微信扫描二维码
获得每日精选资讯
官方微博

更多>>最新资讯
成都80后张睿睿“杀入”人形机…
成都80后张睿睿“杀入”人形机器人“江湖”!

今年4月,成都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正式成立。在全球人形机器人领域的激烈竞争中,张睿睿带领创新中心成员仅…

全国百强!成都多地上榜
21家!成都宝藏科普基地上新
日均8万人次流量 成都这个社区…
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 低空经济 …
降本增效怎么搞?看看马斯克的“…

广告位空缺中,如有需求请联系站长

更多>>热门资讯
四川打造“中国元宇宙谷” 想干…
四川打造“中国元宇宙谷” 想干成2500 亿

四川16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三星堆出土文物将在香港展出
9条重点产业链40家“链主”陆…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融合……
成都推出六大惠企新场景,死磕营…
百家企业上榜 首批成都工业精品…
推荐服务Recommend Service
深入财富成都
创业交流
交流站
案例
人物
故事
新蓉商
智库分享
专栏
TA说
分享
成都头条
快报
奢华人生
热点话题
读图
财富论坛
最新动态
关注500强
孵化器
官方发布
天府新区
天府快讯
政策
组团
会员服务
智慧社区
推荐服务
合作伙伴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RSS订阅
网站地图
加入我们
寻求合作
寻求报道
常见问题解答
投资项目库快捷导航
[{"url":"http:\/\/www.chengduvip.cn\/","img":"http:\/\/chengduvip.cn\/data\/upload\/photo\/Banner\/2022\/11\/b\/638079e33bb0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