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包图网
警察私自携带警用装备跨省抓走企业家;涉案资金被用于打赏消费,平台资金竟遭冻结……科创四川刚刚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5日制定出台重磅文件,强势发声,明确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磅发文
保护企业家一切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5日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明确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再不管,企业家的信心都要受挫了!”成都一家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科创四川,他近期接触的不少企业家,对近年来在多地出现的 “远洋捕捞企业家”案件,保持了警惕。就在11月,川内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实控人,刚刚被异地执法机关带走问话。该企业其他高管还不知晓事情真相。
就在11月30日,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发起投诉称,成都中心城区某分局某派出所,涉嫌违规协作河南派遣辅警跨省办案,冒充民警身份在该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制作笔录后伪造民警身份签字。目前,该投诉尚未得到回复。具体真相,尚待权威调查。
图源:问政四川
四川上市公司企业实控人中,在被“留置”4个多月后,天微电子11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巨万里已解除留置措施。今年以来,川渝地区此前被“留置”的上市公司 “一把手”包括美利信实际控制人余克飞、国光电气和思科瑞董事长张亚等,已解除留置。(相关报道:《刚刚,又有一家被留置上市公司董事长解除“留置”……》)
图源上证路演
科创四川发现,企业家群体对“远洋捕捞”的关注,很大程度上缘于广东省一份“内参”曝光,说“有外地的司法机关去抓捕当地的民营企业家”。仅广州一地,2023年以来就有近万家企业遭遇这种“异地执法”的情况,且“明显带有逐利动机”。
出于利益的驱动,而违法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这种“逐利性异地执法”,在法律界被称为“远洋捕捞”。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较大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对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表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直接向司法机关下达罚没收入指标,同时将罚没收入与预算经费挂钩。对司法机关的经费预算名义上是收支两条线,实际上还是“自收”“自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不得不选择经济利益更大的案件查办,从而催生选择性执法和逐利性执法,尤其是异地逐利性执法。当涉及民营企业特别是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时,就出现“非罪却定罪”“此罪当彼罪”“轻罪也重罚”等枉法行为,造成“逐利性异地执法”。
“远洋捕捞”案例频发
连个体户也可能被盯上?
2024年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趋利性执法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开的案情显示,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2023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最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发布会现场,图源:浙江在线
警察私自携带警用装备跨省抓走企业家,案件披露的细节着实荒诞。
2024年9月3日,“浙商杂志”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 上百亿资产或不翼而飞》,为浙江新湖集团鸣不平。事件追溯至 2010年6月,新湖集团经多轮谈判,收购华易隆鑫七个自然人股东100%股权,从而取得华易隆鑫持有的新疆宜矿50%股权,原股东退出经营,新湖集团接手。
在新湖集团经营的14年间,新疆宜矿从负债超千万元且未获采矿权证的亏损企业,发展为年开采指标4000万吨、资产上百亿的大型绿色煤矿企业。期间,新疆宜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新湖集团委派,采矿权证获取及产能提升等工作也主要由新湖集团推动完成。
图源:浙商杂志
然而,2018年2月,华易隆鑫前股东胡某的行贿案件,使新疆宜矿股权面临变数。湖北黄石市监察委对胡某立案调查,胡某在2010-2013年期间向原湖北宜化董事长蒋某转款2555余万元。起初未对华易隆鑫单位犯罪立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也未涉及,但2019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却以单位行贿罪起诉华易隆鑫。
此后,天门法院 2022年10月一审判决华易隆鑫单位行贿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追缴其在新疆宜矿的股权及孳息返还宜昌国资委。华易隆鑫上诉后,案件经发回重审,汉江中院 2024年4月二审维持原判,认定追缴合法有据,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立案阶段。
新湖集团对此表示质疑,称胡某行贿系个人行为,不应认定单位行贿;案件仅涉及华易隆鑫原部分股东,不应牵连新湖集团经营的新疆宜矿股权;且即便追缴,也应针对前股东违法所得款项,而非新股东经营14年的现有股权。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若寒也指出判决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认为此举可能破坏市场交易秩序,有掠夺企业财富之嫌且法理依据不足。
另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上海一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一谈科技”),遭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公安“跨省执法”,超4亿元资金被冻结。报道称,桃源县公安在侦办袁某“职务侵占”案件时,发现涉案资金被用于在一谈科技运营的直播平台充值打赏消费,遂冻结了该企业公司账户1500万元资金。此后,警方以“涉嫌开设网络赌场”为由,陆续冻结一谈科技及关联企业资金账户,共计4.2亿元。
一谈科技称,期间公司曾按照桃源县公安局的要求,向桃源财政公户支付人民币1242万元,对私向涉案人员袁某的父亲支付人民币757万余元。“在支付了上述款项后,相关资金并未解冻,人员也没有得到保释。”一谈科技相关知情人士称,去年12月到现在,桃源县检察院已经两次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除了大企业,个体户的钱袋子也可能被异地执法机关盯上。从2020年下半年起,义乌外贸商户银行账户被异地公安机关冻结的事件频发,起因是去年警方针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开展的“断卡行动”(电话卡、银行卡)。不少义乌商户通过地下钱庄收付款,而地下钱庄往往掺杂了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资金,如果银行账户与其发生来往,很容易被波及。
问题是,仅仅几万或者几千的涉案金额,却往往将商户们高达数十万、百万的账户完全冻结,极大影响了正常经营。更神奇的是,由于各地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相差较大,就会出现信息混乱。2021年3月,义乌商人陆放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同时被十几家地方公安局、派出所冻结,理由是涉外赌博。
多省市已经出台措施
纠偏“异地逐利性执法”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重要会议,明确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作为重要任务,并着重强调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督行为,为后续政策推进定下基调。12天后,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国家发改委领导在会上进一步提出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与趋利性执法等现象,力求构建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减少企业因不合理执法面临的困扰。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积极行动,近期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突出 “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从司法监督的关键环节入手,为企业经营活动筑牢法治防线,避免企业遭受不当司法干预,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活跃的省份,表现尤为突出。早在 2020年11 月10日,义乌为保护本地商户合法财产,率先成立银行账户冻结援助中心,主动应对企业可能面临的资金冻结风险。今年8月,杭州市九堡派出所发布《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入企办案》通知,明确外地公安入企办案规范,要求本地公安陪同并赋予企业报警与取证权利,该举措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与好评。
11月20日发布会上,浙江检察机关公布阶段性成果:排查大量查封企业资产数据线索,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解封房产6套,解除扣押汽车20辆,以实际行动彰显地方落实涉企执法规范的成效,切实为企业松绑解困。
除浙江外,广东、福建、江苏等多地也纷纷表明坚决与 “异地逐利性执法” 乱象作斗争的鲜明态度。科创四川获得的内部消息显示,成都对异地执法也已经保持了高度警惕,“警方内部已经有了要求”。
对执法机关而言,建立跨地区执法高效协同机制,本来对依法治国是一种工作创新。但如果被极个别“关系户”“大聪明”用在了“逐利性执法”,伤害的不只是企业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5日再次重磅发文,斩断跨地区 “逐利执法”,相信向来重视营商环境的成渝地区,一定会不折不扣执行,后续也一定还有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新动作”,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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