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发布《大数据白皮书》,干货在这!

基于用户大数据的个性化定制、个性化定价成为国内企业转型的热门方向,但个性化定价在美国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这里有一份沃顿商学院终身教授张忠对《美国白宫大数据白皮书》的详细解读。
  财富成都智库力荐: 基于用户大数据的个性化定制、个性化定价成为国内企业转型的热门方向,但个性化定价在美国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这里有一份沃顿商学院终身教授张忠对《美国白宫大数据白皮书》的详细解读。

  白宫发布《大数据白皮书》,你必须知道的四个干货钛媒体注:随着大数据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美国白宫近日发布了一份《大数据白皮书》,包含了美国市场在大数据领域的实践和思考。上周,沃顿商学院终身教授、百分点首席经济学家张忠在近期百分点举办的思想俱乐部活动上对这份《白皮书》做出了详细解读。这其中,钛媒体为你摘取了最值得关注的几个干货:

  1、 《白皮书》透露了一个趋势:大数据时代,变货定价可能会变得更加普遍。

  来看看苹果手机怎么区隔定价,你就更容易理解大数据时代鼓吹的“变货定价”:iPhone手机以全价销售的时候配置了所有的功能,但把某些产品功能进行调整,减掉一些功能,就可以降低价格销售。最终每个人支付的价格不一样,得到的产品也会有一些微小差别,但会让每个消费者都满意。

  2、 区别定价可以带来哪些好处?

  如果企业制定多重价格,比如对于支付能力在10元以下的这些消费者,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识别他们是谁,分别定制不同的价格,这样会发现,产品生产得越来越多,卖的更多,创造的社会财富就会更多,对全社会都有益。总之,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定价可以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这也是现在企业都积极建设大数据的原因。

  3、目前美国40%的网站都在区别定价或变货定价;而100%的旅游产品则采用了区别定价。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也就是说,虽然40%的企业在区别定价,但是企业只使用2%的产品进行尝试,并不是每一个产品都采用个性化定价。

  4、对于大数据定价,政府到底要不要焦虑和干涉?

  《白皮书》提出,轰轰烈烈的大数据技术确实可以导致企业进行区别定价,但在这样的一个领域,政府没有必要去干预,应该鼓励企业去利用这些各种各样的手段,推销他们的产品。归根结底,政府需要关心的是市场竞争是否充分,以及价格的透明,只要能保证这两点,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就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经济学家张忠

  沃顿商学院终身教授、百分点首席经济学家张忠以下内容为张忠教授的发言全文,经钛媒体整理:

  《美国白宫大数据白皮书》是一个政府文件。从2014年到现在,美国白宫每年都会发布白皮书。白皮书发表了很多大数据相关内容,主要阐述了美国政府推广大数据应用的愿景,在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方面,政府应该做些什么,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如何进行协作。因为政府掌握大量的数据,国内政府机构正在筹建一个大数据共享平台,实际上美国也在思考这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关白皮书还预见了大数据应用之后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以及讨论配套的政府监管和立法是否要跟上等问题。

  美国白宫在2015年2月份发布了《白皮书》,《白皮书》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关于企业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的问题。《白皮书》提出,大数据在企业实际的营销价值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大数据更清晰地了解客户,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比如企业知道客户是谁,他需要什么样的产品,那么就可以改进产品设计,更加满足客户需求。这是大数据应用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另一方面,大数据可以帮助企业突破他们在原有市场上所创造的价值,提高企业利润。比如,企业生产的一款产品非常受消费者欢迎,有人愿意付100元购买这款产品,有人愿意付80块钱,有人愿意付70块钱,那么企业在利用大数据捕获企业在市场上创造的价值时,即如何找到有购买意愿的顾客,了解每个顾客愿意支付多少钱并进行区别定价?如何捕获这些有价值的数据呢?这也是大数据应用中另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

  白皮书认为,大数据帮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可能没有多少问题,因为创造价值总是一件好事,政府还没有必要干涉这个事情。但是,在利用大数据捕获企业在市场上创造的价值时,它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关注并且可能要进行一些干预。

  实际上《白皮书》主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企业利用大数据可以更广泛地进行区别定价。因为大数据可以综合各种各样的消费者信息,从而对消费者具有更明晰的洞察,对客户具有更深入的了解。不同人对同一款产品的购买意愿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完全可以因人而异制定不同的产品价格。但是,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会带来什么后果?企业该不该这样去做?政府部门是否需要监管这样的企业行为?这是白皮书要讨论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白皮书还讨论了“在搞区别定价的过程中,有没有一些让我们担忧的问题出现”。如果有,今天是否需要立法;如果需要立法,该如何立法,如何去干预企业的区别定价行为。

  《白皮书》回答的第二个问题是,目前到底有多少公司在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企业是如何考虑的,具体怎么做的,做到什么地步?而且消费者的反应又是什么样?

  今天的讨论就围绕上面两个问题展开,看一看白皮书对这两个问题的的答案是什么:

  变货定价成为大数据时代的普遍选择

  企业如何使用大数据捕获在市场上所创造的价值并进行区别定价?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般怎么做,遇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政府应该如何监管呢?

  传统的区别定价方法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做法是依据客户价值进行区别定价,也就是,谁愿意支付多少钱,产品的价格就是多少。因为不同人对同一个产品愿意付出的钱是不一样的,他从产品里获得的价值也不一样。如果企业根据价值的变化来确定价格,就可以捕获更多在市场上所创造的价值,即提高利润。第二类做法是依据风险大小进行区别定价。以保险公司为例,卖完保险以后,如果某个客户喜欢冒险、经常出事故,其保险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支付的成本就比较高,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为这个客户制定更高的价格。这种以风险为支撑的区别定价,是另外一种捕获价值的做法。

  以价值为依托的区别定价,实际上又分为三种不同的做法。第一种做法,即完全因人而异进行定价,有人愿意付10元,企业就收10元钱;有人愿意付8元,就收8元;愿意付6元,就收6元。第二种做法是数量折扣法。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完全可以把价格与用户购买的数量挂钩,用户买的越多,单位价格就越低。第三种是依照每一个客户的特征进行定价,比如,该客户的身份是学生,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可以把卖给他们的产品的价格定得低一些。如果客户是公务员,那么价格就可以定得高一些。如果客户年纪比较大,可提供一定的降价产品。如果客户是年轻力壮的人,价格可以高一些。

  《白皮书》提出了大数据对于以价值为依托的三种区别定价法的影响,并得出了两个结论,这些观点与过去经济学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第一个结论是,在运用大数据的情况下,第三种区别定价的做法,会变得越来越精细,从而导致第三种的价格区别定价变成了第一种因人而异的区别定价。比如过去,第三种区别定价只是简单地把客户划分为老人、年轻人,对于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对价格敏感度高的老人、学生等群体,提供一定价格上的优惠。使用大数据之后,可能会把客户群划分得更细,不仅可以按照年龄区分客户,还可以按照地区、性别、爱好等特点区分客户,把客户的各种差别挖掘出来,因此,在以第三种方法进行区别定价的时候,不仅可以做得很精细,而且当数据足够大、数据种类足够多,当对每一个客户都有深入了解时,完全可以因人而异进行定价。

  但是,如果企业应用大数据把每个人购买的产品价格都制定得不一样,而客户发现之后,他们的心里就会高兴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得每一个客户拿到不同的价格,而且心里比较舒坦。这导致了一个现象的出现,也就是《白皮书》得出的第二个结论,即大数据支撑着现在很多企业所谓的变货定价实践。

  变货定价指的是,企业在给不同客户制定不同产品价格的时候,实际上把产品属性稍微调整一下,比如iphone手机以全价销售的时候,配置了所有的功能;但是,如果以更低一点价格销售时,可能会对某些产品功能进行调整,减掉一些功能,或者功能不是那么好等。这样,每个人支付的价格不一样,得到的产品也会有一些微小差别,但会让每个消费者都满意。《白皮书》表示,大数据时代,变货定价可能会变得更加普遍。

  个性化定价的是与非

  如果企业使用大数据以价值为依托进行个性化定价,对于消费者、企业和整个社会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首先,如果每一个消费者获悉购买的产品价格不一样,肯定是不高兴的,从而影响了消费者利益,因此《白皮书》认为,作为政府机关,这可能需要对企业的大数据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但是,在航空领域,在同一个航班上,每位旅客支付的机票钱是不一样的,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引起消费者不满(我是做学术研究的,每次坐飞机,我都会问身边的人,发现每个人的价格都不一样)。因此,《白皮书》认为,消费者对企业个性化定价的反应,可能也不会引起太大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样的做法会更加适应,慢慢也会觉得非常坦然。

  《白皮书》认为,接下来的第二个问题可能会比较严重。如果企业利用大数据通过区别定价方法,获取客户数据、赚取更多利润,并据为己有,那么长期来看,这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加大贫富差别,引起更大的社会不公。

  《白皮书》讨论的第三个问题也是过去经济学里经常讨论的问题,即企业用不同的价格把同一个产品卖给客户,普遍来说,客户肯定是不高兴的。为了避免客户不高兴,企业就会把产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产品质量在市场上会产生很大扭曲,而这个扭曲对社会财富的增长起到一个负作用。

  列举一个最有名的例子,在19世纪末期的欧洲国家,当时火车开通以后,会划分出一等舱、二等舱、三等舱,不管消费者坐一等舱、二等舱、三等舱,都同时到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一等舱的价格定得太高,很多人都会去二等舱,把二等舱的价格定得很高,很多人都去买三等舱的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企业想到的绝招是把“三等舱”设置得非常不舒适:凳子仅仅是一个木板,上面没有车盖,当刮风、下雨、下雪时,旅客就要淋雨、受冻。而一等舱的配置得非常舒适、非常豪华,二等舱则次之,可以想见,这样就很少有人买三等舱的票。《白皮书》表示,在这里面就会发现,三等舱的质量低于一般应有的质量,确实影响到每一个客户的利益,也就是在产品质量的供给上,区别定价会产生一定的扭曲。这也是政府要关心的问题。

  《白皮书》讨论的第四个问题是,当企业在区别定价时,会把有些产品的价格定得非常低,比如美国信用卡市场上经常有这样一种现象,不管什么人,只要支付50元钱,信用卡公司就给他一张信用卡,随便拿去买东西。一旦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用完之后就需要支付20%的利率,这其实是用低价方法把消费者吸引进来,再压榨消费者,这对社会的稳定也没有好处。

  国内市场上也经常看到一种现象,企业是用低价把消费者拉进来,尤其是买车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企业会打一个广告,某款车的价格是20万元,但今天只卖15万元,大家蜂拥而至,但进了车行以后就会发现,只有一辆车是15万元,其配置很低;而销售人员也会推荐你买别的车,别的车的价格就高。这种做法在美国是不合法的,也有相关法律约束。

  《白皮书》对上述问题讨论之后,总结道,区别定价的一些副作用也不是太严重,因为已经有法律在约束这个事情。至于贫富差别问题,则属于社会问题,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政策应对贫富差别,不一定需要为这个事情单独立法。其他问题比如客户不高兴,或者产品质量扭曲,还需要权衡一下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带来的好处,综合比较之后再做出决定”是否需要有新立法”。

  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带来的好处到底是什么呢?经济学家研究很多年、用各种各样的模式想证明这样的问题,到底用一个价格还是多个价格,哪个对社会更有益。

  《白宫白皮书》图表
  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定价能够大幅提高企业利润一般的结论是多个价位对社会是有益的。任何一个市场总会有一个需求限制,如果价格降低,销量就会增加。在图2中,如果企业制定的价格是10元,那么销售总额是C正方形的面积。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和财富,就是C正方形的面积实际上,有些人的购买能力(B三角形)是在10元以下的,他可以支付10元以下购买这个产品,因此,这部分的价值就没有实现,从社会角度来讲,一部分财富就流失了。同样的道理,A三角形也是企业没有实现的价值。

  如果企业制定多重价格,比如对于支付能力在10元以下的这些消费者,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识别他们是谁,分别定制不同的价格,这样会发现,产品生产得越来越多,卖的更多,创造的社会财富就会更多,对全社会都有益。总之,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定价可以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这也是现在企业都积极建设大数据的原因。

  因此,《白皮书》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只要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只要价格透明,利用大数据进行以价值为依托的区别定价的好处肯定是会大于它的坏处。

  个性化定价的保险产品受到认可

  对于利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方法,《白皮书》也讨论了相关不良问题。以风险为依托进行区别定价面临的问题似乎更多。

  保险行业可能会用这种方法定价。比如,有些社区的穷人比较多,营养不良从而导致疾病多,病多了就会导致医疗成本较高,因此购买的保险价格会较高。如果以风险大小来定价,最后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收富人的钱收的少,因为富人吃的好、喝的好,身体非常好,不经常生病,所以没有必要向富人多收钱;穷人营养不良,经常有病,当然会多收钱。由此导致的贫富不均的社会问题就显现出来,因此白皮书提到,更要关注一些什么不良现象。

  但是,《白皮书》也提出,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具有两个好处。首先,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利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可以帮助类似保险等行业减少所谓的逆向选择现象。

  以保险行业为例,保险行业完全可以按照平均群体的风险来制定价格。比如医疗保险,有些人得病的风险非常高,有些人得病的风险比较低,如果不知道这些人是这,也不知道谁的风险高、谁的风险低,大家看起来都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马上就会有一个逆向选择现象,所谓逆向选择,即风险低的这些人,肯定不买保险,他会认为:干吗要花那么多钱,花那个钱也不值得,因为他的风险其实比平均风险要低。因此,年轻人都不愿意买买医疗保险,因为这个群体不经常生病。如果年轻人都不买,过去按照平均风险制定的价格就会远远低于实际上的平均风险价格,保险公司肯定赔钱。因此,《白皮书》认为,如果能够利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可以避免逆向选择。风险大的人购买产品的价格高一些,风险低的人的价格低一些,这样年轻人才有动力买保险。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其次,利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也有利于改变高风险行为。比如某个司机在开车中经常出事,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向他多收钱,下次他就会注意,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或者某人经常抽烟,将来他犯病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会向他多收钱,也会督促他以后不要抽烟。价格可以改变行为,也有利于社会。因此,《白皮书》认为应该允许企业利用大数据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

  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是一个穷人,营养不良,还经常生病,医疗保险费用还更高,在这样情况下,老百姓会认为,我生病并不是因为我做什么错事,因为贫穷、营养不良而生病,结果还要多收钱,这对他们非常不公平。但是,《白皮书》认为,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应该由社保解决这样的问题,不用约制企业的区别定价行为。我个人也认同这样的道理。仔细分析以风险为基础进行区别定价方法之后,也没有什么太严重的问题。

  总之,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理论上不会存在什么大问题,《白皮书》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这为大数据在个性化定价方面打开了绿灯。

  美国40%的企业网站进行区别定价或变货定价

  既然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定价,那么目前美国企业是否在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定价?企业具体会如何做?

  《白皮书》表示,目前很难找到可靠数据来证明企业是否在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因为企业即使做了也不会告诉别人,因为定价这个事情属于商业机密,而且企业怕老百姓听说之后会不高兴,所以目前还很难调查统计出到底有多少企业在做这样的事情。

  《白皮书》也透露,他们观察到一些现象,比如在互联网上观察、跟踪某一个产品一段时间之后,会发现这款产品的价格像股票一样会上下波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波动情况?说明企业在做很多实验,有时候早上波动,有时候晚上波动,因为不同人在不同时间会购买这个产品,上下波动之后,就会测试出来,什么人对价格敏感,什么人对价格不敏感等。企业为什么要弄清楚这些情况呢?肯定是想做区别定价。因此,这说明很多企业在做这样的事情,只是不愿意披露出来。

  一个企业到底如何进行区别定价呢?《白皮书》介绍了两种现象:

  第一种是同一个产品卖给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的价格。比如有三个客户C1、C2、C3,现在有一个产品用N替代,这个产品卖给C1的时候是一个价格,卖给C2的时候是另外一个价格,卖给C3的时候又是另外一个价格。

  第二种是为不同的客户推送不同的产品。如果你是C1,在你上网的时候,会把你带到不同的网站上,你看到的产品可能是一样的,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比如看到的是N1产品,产品价格是P1。如果是C2,会在另外一个网页上,你看到的产品是N2、价格是P2。也就是说,把不同的客户带到不同的网站上,让你购买不同的产品。这其实是变货定价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个表现。

  举例来说,你身在湖南,打算去一个地方度假,当你上网时,网站后台就知道你是从湖南的网页上来的,可能没有太多旅游预算,因此,网站就会向您推荐九寨沟的旅游路线。如果另外一个客户是从北京中关村的网页上的网,网站自动分析出这位客户预算充足,可能会向他推荐国外旅游路线。

  通过观察分析,《白皮书》认为,目前美国40%的网站都在区别定价或变货定价;而100%的旅游产品则采用了区别定价。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也就是说,虽然40%的企业在区别定价,但是企业只使用2%的产品进行尝试,并不是每一个产品都采用个性化定价。虽然只拿2%的产品进行尝试,但是利润率却可以大幅提高。我估计企业这样做的原因是比较隐蔽,客户很难发现。事实上,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产品能够真正的因人而异进行个性化定价,即对每一个登陆网站的人,设定不一样的价格。

  随着企业利用大数据开展区别定价,实际上,消费者也开始使用搜索引擎、比价搜索网站等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价格比较,有些消费者趁低价时才消费,有些消费者甚至开始钻空子,比如“低买高卖”等。除了某一个社区,比如亚洲人社区或者黑人社区的客户对价格不敏感,不清楚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怎么利用比价技术,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把价格定得较高。但是,这种做法在美国也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自然有法律去约束企业的这种行为。

  总而言之,《白皮书》提出,轰轰烈烈的大数据技术确实可以导致企业进行区别定价,但在这样的一个领域,政府没有必要去干预,应该鼓励企业去利用这些各种各样的手段,推销他们的产品。

  归根结底,政府需要关心的是市场竞争是否充分,以及价格的透明,只要能保证这两点,利用大数据进行区别定价就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我也非常认可这样的结论,因为我著作的文章和研究模型,都显示了这样的道理。(本文由钛媒体记者胡敏根据张忠教授发言整理)【附:张忠教授简介】生于1959年,密歇根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宾夕法尼亚大学科技史和科技社会学硕士和博士,现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学终身教授,宾大沃顿中国中心执行教务主任。国际著名的市场营销研究学者,其研究方向主要是目标定价战略、其他定价战略、竞争战略、市场准入、市场渠道和零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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