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成都读者分享:本文分享自《财经国家周刊》2013年第16期封面专题《新金融战》文章(作者:王春梅 王丽娟 徐英),同时发布于财经国家新闻网:
对话人:央行副行长刘士余,2004年任央行行长助理,2006年任央行副行长,始终致力于中国金融稳定和改革; 王建宙,曾任中移动董事长,现被全球移动通信协会(GSMA)聘为高级顾问。
移动支付刚起步
王建宙:从目前来看,移动金融特别是移动支付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很简单,就是在电脑上能用的网上银行,只要在手机上装上客户端,就可以使用。这个已经实现,而且和台式电脑一样安全,另外还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业务。
第二类是在安装NFC(近场通讯)之后,手机具有了近距离通讯功能,又具有了非接触刷卡的功能。手机可以跟银行卡相连,以后用户不用刷卡,只要刷手机就可以刷银行卡;或是通过手机进行购物、乘车、购票等方面的小额支付。
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规模超过了10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的规模是21.13亿笔,金额是1811.94亿元。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移动支付毫无疑问已经起步。
但是也可以看出,这个规模还是非常小。我国已经有12亿手机用户,一年当中,通过手机做移动支付的只有21亿笔,那是非常小的数字,中国移动一天的短信量就是20亿条。正因为规模小,推动的余地是非常非常大的。
刘士余:关于数字,我也补充一下。目前,中国大约80%的手机用户还没有使用移动支付功能,而包括移动支付在内的网络支付的笔数大体占到银行支付笔数的30%。
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业务量还不会撼动传统金融业务
刘士余:在我看来,今天能认知的互联网金融有三大形态:网络支付、P2P(即人人贷)和众筹融资(crowdfunding)。支付宝新推出的余额宝也很受欢迎。还有其他金融领域的业务,比如保险业务,这些在中国正在呈现很好的生机。
其中,互联网支付这一块,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一。去年,第三方支付中的网络支付(不含银行的互联网业务)业务量是6.4万亿元,大约占整个支付量的0.5%。但从交易笔数看,已经占到支付总笔数的30%。可以说,互联网支付已影响和拓展了整个支付体系的内涵与外延。
P2P的发展,全国现在大体有300家,对接了大约200多亿贷款,这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数据。
众筹业务,中国已经起步,比如中关村的天使汇,虽然中国现在规模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但不用3年时间,肯定超过欧美,因为中国市场潜力太大了。
这三大领域,我们会取得非常大的突破性进展。(但)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业务量还不会撼动传统金融业务。目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超过68万亿元,P2P就算做得再好,未来5年可能也很难达到这个规模的1%。但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的思维、精神已经深深地影响传统金融机构,也影响着消费者。比如,原来只能从银行贷款,现在还可以从人人贷贷款。同时,互联网的业务成本和传统的业务成本相差很大,往往能达到1:100甚至1:1000。
当然,这两方面的市场空间不同。互联网金融生长点在海量的“小微”型,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也可以讲是海量的交易笔数、小微的单笔金额。单笔在100-500万元的股本融资,单笔在10万-50万元之间的P2P,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对技术标准不要争来争去”
王建宙:我的一点体会是,无论互联网行业、电信行业,总喜欢争论“技术标准”。
一个例子是,原先我们开始做手机支付的时候很早,当时地铁都还要排队买票,但因为我们老在争论是用13.56MHz频率的标准、还是用2.4GHz的标准,结果一争论就是5年,大家都已经搞了各自的支付系统。
好在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清楚了,2.4GHz现在基本上只在校园等局域应用。移动支付统一使用13.56MHz,也不用对POS机进行改造了。在这个事情上,央行下的最后决心非常好,我们不要在技术上继续争论,这是最好的选择。
刘士余:对,我们争不起也拖不起了。其实,当时包括银行在内的一些机构对三大运营商拿支付牌照有意见,一些从事支付的第三方支付组织,对三大运营商搞第三方支付颇有微词,甚至国外一些机构也有意见,说我们这个做法违反了“运营商中立”的原则。
但我们还是认为,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先考虑如何把这件事情先做起来,所以后来还是顶着压力,给三大运营商发了牌照。我也鼓励各家银行和运营商加强合作,通过这几年的运营来看,实际的效果很好,很平稳。
说实话,其实我现在对3家运营商反而有一点内疚,因为他们拿到支付牌照后,做得很辛苦,投入很大,但是对自身利润的贡献太小。当然,对提升手机用户的粘性有巨大帮助。
王建宙:其实我们也在努力寻找商业模式。说实话,大家探讨移动支付模式了很多年,但直到现在,全世界都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小额支付。用户一共才支付5块钱,你能拿到多少手续费?哪怕你的款额很大,也很难冲抵你的成本。
所以,在推广的初期,全世界的运营商都是先不考虑盈利,而是把它用作增加用户粘性的手段,让用户把信用卡、支付都捆绑在手机号上,让用户不会轻易离网。但是随着金融业务发展,未来还是需要寻找好的商业模式,才能有可持续的长期发展。
有意思的是,现在又出来了很多新的技术和模式。比如支付宝,不管用户怎么是跨平台、跨终端,只要装了客户端,就都可以发起收付款。
总结起来就是两条:第一、对技术标准不要争来争去;第二、要允许新的技术进来。
我的另一个体会,是要协商合作。移动支付不可能是由一家来完成的,运营商也不可能完成、金融机构也不可能完成,必须要联合起来才能完成。现在我们探索了多年,也意识到了只有走合作之路。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
刘士余:对,大家一定要重视互联网金融或者说这一新的金融形态的诞生与发展动态,甚至要学会“欣赏”。互联网的一个特点是“明天不可知”,但五花八门的互联网企业又是遵循“赢者通吃”的竞争规则。所以,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很难有特别明确的展望。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世界性难题。要不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由谁来监管都很难从现有认知、经验和法律给予简洁回答。
我们目前正在调研,也有几个正在考虑的方向:一是从登记角度,即互联网企业在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ICP时,应当诚实说明是否涉及金融业务,若涉及就应当列明哪一类金融业务,这是登记而不是行政审批;二是在信息披露角度上功夫,即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的,就应当向消费者、向市场详细披露各类业务规则,清晰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从信息安全上下功夫,这既涉及国家互联网安全,又涉及互联网企业自身的信息安全,更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四是遵循反洗钱的法律与规章;五是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三大板块的排头兵和行业队伍已经基本形成,可以相互磋商,制定行业的“君子协定”,这也是广义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六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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