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
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项目编号,SW2012R157;挂牌价格,详见附表;挂牌起始日期,2013年3月19日;挂牌期满日期,2013年4月16日。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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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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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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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2012R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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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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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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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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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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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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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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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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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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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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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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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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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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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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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转让方(彭州市粮食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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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现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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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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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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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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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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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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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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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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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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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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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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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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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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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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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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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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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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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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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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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为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前(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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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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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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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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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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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处置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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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如采取拍卖方式转让,根据《竞买协议》约定该保证金中的50%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如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竞价实施方案》约定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交易标的,该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受让该交易标的,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2).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经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5).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或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6).公告期内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共同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细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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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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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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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如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主体资格类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企业) □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决议及批准类资料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签收的网络公告 □签收的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确认函
如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明
二、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签收的网络公告 □签收的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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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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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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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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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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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变更挂牌条件,则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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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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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挂牌十个工作日,如仍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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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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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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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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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用地,本次资产转让的土地用途按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评估,由转让方负责将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转让方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彭国用【1998】字第35-1250号),该证载明土地面积为8776.25平方米,其中包含了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的职工住宿楼和办公楼及空坝所占有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标的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0.0平方米,用途为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用地。转让方负责办理标的物分宗登记,并在资产转让完成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三)分宗标的物按照现状转让。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四)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权证过户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分宗转让标的物均已出租,其中:1号标的(42、44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18.09㎡,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7月31日到期;2号标的(48号营业房)建筑面积93.23㎡,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3号标的(50号营业房)建筑面积93.23㎡,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4号标的(52号营业房)建筑面积95.57㎡,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5号标的(54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56.3㎡,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6号标的(56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42.43㎡;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7号标的(58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52.82㎡,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8号标的(60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52.82㎡,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9号标的(62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52.82㎡,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10号标的(许家巷2、4号)建筑面积77.63㎡,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11号标的大部分商铺已出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3年8月31日到期。上述承租人均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受让人须承诺受让成功后按原租赁协议中载明的租金标准向原承租人收取租金,同时受让人承诺自行办理房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完结权证转移过户手续后,标的物所产生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享有,由受让方自行向承租人收取。
(七)其他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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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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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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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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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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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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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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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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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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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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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建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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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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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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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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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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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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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23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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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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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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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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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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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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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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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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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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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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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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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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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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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资办发(201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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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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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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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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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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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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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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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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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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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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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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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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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彭国用【1998】字第35-1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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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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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为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北大街的商铺,共三层,总建筑面积为3684.15平方米,房屋占用的土地面积为1410平方米,用途为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本次拟分割为11个标的物进行分宗处置,1-10号标的物建筑面积共计1234.94平方米,11号标的物建筑面积为2361.13平方米。北大街商铺未纳入本次处置范围的建筑物包括46号通道、门卫室、配电房共计88.08平方米。
转让标的的所有权人为彭州市粮食局,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彭国用【1998】字第35-12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面积为8776.25平方米,其中包含了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的职工住宿楼和办公楼及空坝所占有的土地使用面积。
转让标的范围最终以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资产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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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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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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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和为本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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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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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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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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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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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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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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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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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6.59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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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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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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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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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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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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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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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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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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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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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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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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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附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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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粮食局北大街商铺明细表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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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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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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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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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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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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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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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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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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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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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4#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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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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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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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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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0元/㎡
|
984.69
|
10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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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
7
|
58#营业用房
|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
152.82㎡
|
商业
|
63000元/㎡
|
962.766
|
1000
|
400
|
租赁合同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
9
|
62#营业用房
|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
152.82㎡
|
商业
|
62000元/㎡
|
962.766
|
1000
|
400
|
租赁合同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
10
|
许家巷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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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
77.63㎡
|
商业
|
62000元/㎡
|
481.306
|
500
|
100
|
租赁合同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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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巷6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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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
1677.47㎡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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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元/㎡
|
2683.952
|
3800
|
1000
|
11号标的共2361.13㎡,租赁合同截止日: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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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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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3996号
|
683.66㎡
|
商业
|
16000元/㎡
|
10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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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商铺共有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号为:彭国用(1998)35-1250号。
全部标的评估总价值:11686.597万元,总转让面积共:3596.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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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交易所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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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秦华 李婷
联系电话:028-86125934 8612331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一号锦江国际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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