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成都智库力荐(文:熊云波)国企“混改”意义深远—专访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熊云波
从党的十五大混合所有制概念被首次提出,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这一经济制度落到实处,再到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市场化经济的进程中悄然走过了17个年头,却在今年大放异彩,成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熊云波,独家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
以下Q为《今日财经》,A为熊云波。
Q: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国家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何现实意义?
A:应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可从以下四方面去理解。
一是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化的需要。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政府要减少行政干预,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的形成和发展一直伴随政府的影子,或者享有政府赋予的垄断资源优势,或者借助行政手段,导致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积重难返,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动力不足。现在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市场要素中比较活跃的民营资本成分,依靠民营资本经营灵活、善于市场竞争的优势来激活国有企业的活力。
二是在经济形势下行的趋势下,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优化的需要。虽然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早在十五大就被提出,但此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停滞,原因也很容易理解。在十五大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后的10多年间,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当经济增速较快时,国有企业的痼疾不容易显现,改革会受到较大阻力。而当经济发展速度减缓时,国企痼疾显现的就较为明显,改革的呼声就会越来越大,阻力也会减小。当前的时机已经比较成熟了。
三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成效,必须放下身段,全面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去。引入混合所有制,将民营资本引入国企,从而引入民营资本经营灵活、擅长市场竞争的基因,实现“公私合营”,让资源垄断和行政干预退出国企,从而真正实现国企的市场化转型。这也是国企转型发展的捷径。
四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改革的需要。不可否认,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国资委成立之后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对其管制太多、伸手太长的问题。因此,现阶段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对国资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提出了挑战。混合所有制将逐步使政府遵照《公司法》以出资人身份参与公司治理,使国企真正实现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Q: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提法较之于十五大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有哪些创新之处?
A:十五大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概念,阐述了混合所有制与公有制的关系,提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从这个层面来看,
十五大提出这一概念是在公有制范畴内的思想性上的突破。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把混合所有制提升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上来,这是在基本经济制度层面上的理论高度的突破,接下来,在实践层面上也会有新的突破。
Q:有观点认为,既然已经有了股份制,并且股份制本身就是多类股东混合合作的产物,没有必要再专门提出混合所有制这一概念,您如何看待?
A:需要区别的是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股份制指的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其资本形式是股份制,股东具有社会化特点,强调同股同权。股份制可以是国有企业之间的股份化,也可以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的股份化。而混合所有制则从资本性质上来看,更加突出企业资本构成的属性,比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还有民营资本,因此,混合所有制强调了资本构成的性质,特别是突出强调了民营资本
混合所有制涉及经济基本制度,是宏观层面;股份制则是具体的企业组成形式,是微观实现。
更为关键的是,在现阶段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的内涵显然不是“股份制”三个字所能覆盖,而是有鲜明的针对性,内涵更为深广,即强调国有资本与其它类别资本的相互进入和融合,特别是强调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的正当性,促进国企改革。
Q:十八大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旨在让国有资本与其它类别资本的相互进入和融合,这种“融合”将面临哪些困难?如何解决?这其中还蕴含了哪些发展机遇?
A:国有资本与其他类别资本的融合,将面临以下三方面的难题:首先,思想认识上难以在短期内达成共识。国有企业的监理部门以及国有企业高管团队对民营资本不了解,一时难以接受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其次,垄断资源和行政干预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例如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混合”而“混合”,用行政手段去设置壁垒阻挠民营资本参股国有企业或是让国有资本强势参股民营企业;最后,在操作层面也会面临诸多难题,尤其是资产定价的问题。无论是国资参与民企,还是民资入股国企都会涉及到。民营资本参股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的估价不清楚,估价过低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估价过高,令人望而却步。而国有资本参股或并购民营企业,在以往出现的案例中,它有时不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化规律,而是借助行政力量强势进入,也就难免造成民营企业的不满,以致出现“国进民退”现象。
当前,我们要充分理解国家的政策,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混合所有制的用意。此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发点还是在于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意在鼓励民营资本参股国有企业,利用民营资本的优势激活国企活力。因此,这才是当前阶段推动混合所有制的重点工作。另外,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形成过程中,还要强调法治精神,按照《公司法》来治理公司,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法律地位相同、股本地位相同,没有特殊,同股同权。
不可回避的是,在混合所有制的企业中,作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的监管部门——国资委也将面临新形势下监管方法、监管制度的适时调整,这些坐惯了衙门的人,能否按照《公司法》要求以出资人身份去治理公司,而不是象上级管下级那样去“管”公司?这就要求相关国资监管部门与时俱进。其次,在国企地混合所有制形式的形成过程中,我们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共开放的平台上,帮助企业实现资产的合理估价和竞价以及定价,实现交易过程的透明化、阳光化,接受第三方的监督,坚决避免暗箱操作。
【示范案例篇】
川金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样板间”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疑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金融领域的“热词”。当前各级地方政府早已提交了地方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以期在这场制度红利中博得头筹,在房地产周期成为经济增长点逐渐成为历史之后,快速找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的确,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国资、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时效性强、具有战略意义、且投资收益可期的方向。当很多地方政府还在梳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金融政策和监管的新动向,盘算国资财富的数额之时,四川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似乎走在了政策颁布的前面,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川金所”)的成立,就是这样一个可供参考的范例。
试水混合所有制,国资民资各占50%
“一直以来,国家对金融领域的管制都是最为严格的,多数地方政府成立金融公司或金融资产交易所往往会持有全部或大多数国有股份。但川金所是一个例外,在组建之初我们就很好地借鉴了‘混合所有制’。”6月23日,在川金所董事长熊云波的办公室,谈及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熊云波开口第一句话就讲起了川金所的“混合”经历。
作为四川省内唯一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公正、开放、高效的第四方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早在川金所2011年组建之初,四川省政府就确立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的发展策略,在保证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引入专业投资管理公司和民营资本,通过专业平台的运作,把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优点结合起来,共同搭建创新渠道,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提供路径。
川金所注册资本1亿元,从出资比例看,国有企业占股50%(其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占25%),民营企业占股50%(其中作为专业管理公司的四川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25%,另外两家公司四川省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四川德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各占12.5%),五家公司共同打造出了四川金融市场的又一名片。从股东结构的构建和出资比例来看,川金所的组建也意味着混合所有制在四川的贯彻落实。而这个步骤,四川显然走在了国家政策的前面,体现了当地政府勇于创新的态度和前瞻性的发展思路。
企业运营,遵循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当前阶段推行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往往担心“混合”之后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则会忧虑“混合”之后缺乏企业决策的话语权。这样的困扰,川金所却很少遇到。
“多数国有企业对现代企业的精神贯彻不彻底,公司股东对企业的经营过度干预,这是思想观念的问题。川金所在这方面做得相对较好,未来也有可能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典范。”有感于川金所两年多的发展经历,熊云波表示,在川金所的实际运营管理中,监管部门、国有股东、民营股东也面临较多磨合的问题,怎么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股东应该怎样参与公司治理?大家一开始都面临很多困惑,但可幸的是,各方都遵循现代企业治理精神,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经营团队各司其职、权责明晰,公司运营基本良好。
“川金所的不同也在于,作为一个国有企业股东占主导的企业,能够推选出一位非国有系统的人员出任董事长,体现出了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国有资本开明的态度。”目前,在川金所的高层管理团队,董事长由非国有资本推荐,总裁由国有企业提名,双方共同携手,把川金所打造成为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西部金融资产交易高地。
熊云波坦言,经过两年多的运营,混合所有制的优点在川金所日益显现出来,国资与民资的高度融合,把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民企的市场化优势充分整合在一起,有效规避了平台的风险,截至目前,川金所没有发生一起风险事件。
来源:《今日财经》